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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-2017第一学期北京教科院丰台学校 关于表彰学生“尊重之星”的决定

来源 : 作者:系统管理员 日期:2017年01月19日 浏览量:

  为更好地引导全校学生践行我校倡导的尊重教育理念,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北京市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,依据我校学生尊重之星评选方案,在全体学生中开展了学生尊重之星评选活动。根据评选的条件和规定评选程序,在全校学生中共评选出首批学生尊重之星71名。希望获奖的同学要再接再厉,继续努力,不断上进,再创佳绩;希望全体同学以他们为榜样,要学以致用、知行合一,切实做到自尊自信、自立自强、积极上进、全面发展,努力争做一名优秀的中小学生。

  附件:2016-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尊重之星获奖名单

 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丰台学校

  2017年1月19日

  附件:2016-2017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尊重之星获奖名单

  一(1)班:李佑祺,薛畅,陈天依,张涵,于浩,王鸿翼,武鸣远

  一(2)班:姚懿轩,魏子钧,赵端端,魏飒,张妍,冉思琦,牛艺霖

  一(3)班:孙佩钦,李思齐,牛艺霏,王宇祺,雷雨,谭睿鑫,罗海益

  二(1)班:宋伯犀,赵仲一,梁阐月,王煜鑫,刘欣悦,彭诗婕

  二(2)班:余修宇,张译文,赵梓钰,许秀俊,袁婧莹,李柯含

  二(3)班:于雨琛,杜安琪,王蕴凝,隋清瑜,张铖桐,陈硕

  二(4)班:徐晨阳,丁一宁,刘圣美,金煜宸,李欣妍,张荩心

  七(1)班:徐尔曼,李婷,李明凡,胡海洋,耿雅岚,崔子薇

  七(2)班:赵畅 陶贻鹏 李孟哲 吴静涵 张艺铭 李曼

  八(1)班:张佳慧  晏阳  边冰茹   孔玫蔓  童彤  王怡然  薛颖慧

  八(2)班:孙淼、戴子豪、王嘉怡、李心如、申妍、夏锦宇、钟彦博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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