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丰台学校

首页 > 详情页

首页 > 信息公开 > 校务公开

2016-2017第一学期北京教科院丰台学校关于表彰教师“尊重之星”的决定

来源 : 作者:系统管理员 日期:2017年01月19日 浏览量:

  为更好地引导全体师生和学生家长践行我校倡导的尊重教育理念,依据我校尊重之星评选方案,学校在全体教师中开展了教师尊重之星评选活动。根据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,本次在全校教师中共评选出首批教师尊重之星8名,他们是:张楠、李颖娇、裴凤梅、孟宪洁、白茹、张艳英、王眈、汪继清。

  希望获奖教师再接再厉,继续努力,知行合一,再创佳绩;希望全体教师以他们为榜样,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自觉践行尊重教育理念,为我校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!

 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丰台学校

  2017年1月19日



Copyright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丰台学校 All rights reserved